给水泵汽轮机排气技术协议 1 总则 1.1 本技术文件适用于福建大唐国际宁德电厂二期工程2660MW超超临界机组的给水泵汽轮机排汽管道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买方在本技术文件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卖方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删除。1.4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5 合同设备至少有两台600MW容量机组两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且证明该产品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设备。1.6 本技术文件所定规范为最低要求,如卖方有更优良、经济的方案,可以超出本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条款。1.7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1.8 卖方对合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