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办法 1 编制依据 集团公司、省公司有关技术规范、设计资料、验评标准等。 2.不合格项内容 l凡是设备、材料和工程项目,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被评为不合格项目。 l质量体系要素偏离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 l凡是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设备资料要求的项目。 3 运行程序 3.1 不合格项处理,一般分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级,口头通知指一般不合格项,由工程部或质检部门或监理部提出,通知受理单位质检部门或设计代表处理。当口头通知无效,或不合格项较大时,才用文件通知,通知单附后。 3.2 不合格项处理,可分提出、受理、处置、验收四个程序,其要求如下: l提出 A 施工单位发现不合格项,首先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和监理部提出报告,说明不合格项发生的情况原因与标准差异的大小,并提出建议采取的修复方案等内容。报告应在不合格项发现后3日内提出。 B 如不合格项建设单位发现,应由建设单位向监理部和有关制造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不合格项问题、原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