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的机械和动力设备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和本规程未包括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原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新机(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应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各级领导人员应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规程;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都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程;各级机械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