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和指引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给排水系统完好、运行正常。 2.范围 适用于物业项目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 3.职责 3.1项目经理(即服务中心/管理处负责人)监督本项目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3.2工程主管(即设备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给排水系统管理责任人的管理工作,组织给排水系统的定期维保工作。 3.3维修技工(具体的设备责任人)定期巡检及给排水系统。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系统管理标准 4.1.1水泵管理标准 4.1.1.1水泵运行无异响,无异常震动;水泵轴润滑油无泄漏(正常机密封泄漏应小于滴分,填料密封泄漏应小于10滴分);润滑油箱内不能混入水份,油位在油标范围内。 4.1.1.2电动机运行电流在额定范围内,温升符合要求。 4.1.1.3采用变频供水系统的,变频器、压力调节器、控制柜应保持干燥、无灰尘、通风良好、接线紧固;供水压力波动范围设定压力值的正负0.03MPa范围内;变频器控制多台电机的,电机需要定时切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