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本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负责人(含主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经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1、总经理岗位职责:(1)领导制定单位的车队运营、发展战略。(2)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委托权限内,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代表单位签署有关协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