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监测分站电源箱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井下部分现用监测分站电源箱使用年限较长,设备老化,造成直流供电不能达到规程规定的2小时,而且在交流供电情况下,经常性出现个别传感器因供电不足而引起的断线和误报警等故障现象。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提高安全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现决定对井下5#、6#、8#、9#、10#、22#分站的电源箱进行更换,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神宁石沟驿煤业分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更换过程中对安全监测系统影响范围: 5#分站:+1000注氮房一氧化碳传感器、+1000注氮房烟雾传感器、+1000水泵房温度传感器、.变电所温度传感器、.变电所一氧化碳传感器、.变电所烟雾传感器、.变电所1#风门开关传感器、.变电所2#风门开关传感器、.变电所1#风门语音报警、.变电所2#风门语音报警、S186回顺掘进断电器、S186运顺掘进断电器、暗副斜井绞车房温度传感器。 6#分站:+1085密闭前甲烷传感器、+1000注氮房温度传感器、+1000水泵房一氧化碳传感器、S166运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