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及请示批办制度 一、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是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指示,请示、批复问题,部署工作,组织生产经营和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工具。为做到准确、迅速、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公司负责文书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局机关、集团等上级党政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立卷和存档。(二)来文处理1、收文凡发来公司的一切文件、函电、均由办公室收发员接收,其中,人事档案,挂号信函,在接受时,必须检查封志是否完整,发现密封受损应拒绝接收。外出开会人员带回的文件资料,凡属发给公司的或需公司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应立即交收发员按正常收文手续办理,不得自行保存,处理或传递。各部门直接从上级机关取回的文件,必须进行登记后按收文程序处理。2、开启文件由办公室人元负责开拆,人事档案交经营部档案负责人开拆,开启机密文件时,应检查封志是否完整。3、登记凡上级下发的正式公文及有关部门抄送的文件,由办公室逐一编号、逐一登记,并附文件呈批单。其它一般通知和函电有临时存查必要的,可另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