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定 为了积极响应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司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调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现本项目部针对以上条例及会议精神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定; 1、严格按照四规一标及安全生产制度施工,脚手架、施工用电、支模架、井字架工程必须按照本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规定施工的,予以3000-10000元的罚款,(除本项目部造成的材料因素以外)。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扣好帽带。未按以上规定实施的予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3、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卷扬机操作工、脚手架操作工),未持证上岗的予以1000以上/人次的罚款。 4、各班组长积极做好工人安全教育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收取其本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外来人员暂住证)提交于本项目部。未按本规定实施的予以100以上罚款。 5、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