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技术管理规定 一、实行操作正规化、检修程序化 1、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按“三违”处理。2、进行高压检修时须经专业领导审批,现场必须由管理人员盯岗。3、所有电气检修必须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4、所用检修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1)、在高压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电缆)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2)、低压电气检修必须执行停电(必须有一处明显的断开点)、闭锁(或上锁)、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制度,必须挂设“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一条线路由两处以上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分别明确责任人。5、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三小件:验电笔、停电牌、三相短路接地线,(井下维修工检修时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否则按“三违”处理。6、严禁带电进行电气作业,严禁单人施工,严禁约时送电,严禁甩掉保护不用,否则,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办“严违”。7、严禁供电系统超负荷和带病运转,否则追究安装和维修人员责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