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外包维修厂副总 是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和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辅修厂下分工程部成立以项目主管为成员的 (项目施工部)。 每日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并记录在案: 一、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二、根据(项目施工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惩标准; 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 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 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 六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500元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 九评先评优。 第六条 外包维修厂 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构。 第七条 外包维修厂厂长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