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汽(热)安全制度 1、目的 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向生产提供蒸汽,保障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供汽锅炉产汽、供汽及供汽管网的安全运行。 3、职责 3.1化产车间负责锅炉及供汽管网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化产车间锅炉房负责锅炉与供汽运行监控,完成向生产供汽任务。 3.3生产技术部直管锅炉房软水机组、仪表及自控设备。 3.4各用汽单位负责安全用汽。 4、产汽 4.1设备科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对锅炉运行人员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4.2锅炉操作工应持锅炉操作资格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锅炉,监控锅炉安全运行,观察锅炉水位、炉膛温度、压力,调整鼓风机、引风机转速,确保锅炉运行各项指挥符合操作规定,向各单位提供合格的蒸汽。 4.3软化水处理人员应严格执行锅炉用水标准,进行软化水处理,检测软化水质量,保持软化水箱液位,向锅炉提供合格的软化水。 4.4锅炉房班长应执行危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