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将土建,安装工程的所有工程项目,委托 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助完成。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治安、消防文件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加强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生产、治安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双方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之后,乙方负责人即为该工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进场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凭居民身份证造具人员花名册,在一周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证,交甲方保卫科存查。 第三条 乙方负责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遵纪守法教育,组织所属人员治安,消防法规,执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配合甲方维护好施工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二、建立治安消防组织,乙方进场人员在10人以上,要确定一名治安员,进场在50人以上,要建立治安消防小组(至少3人)。 三、所属人员在施工现场有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向甲方治安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