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 为全面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21183号)精神,围绕我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达标工作,特制定2021年度龙岗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达标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通过量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指标,不断完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监察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