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和安全确认制度 一、总则 1、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 1)、检修牌均由厂统一发放,作业区统一编号,编号到人。如丢失经声明后可另行补发,如发现伪造者,将按重大违章处理,对丢失者按一般违章处理。 2)、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前,认真执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后方能检修,否则不准检修,其原则是“谁检修,谁挂牌、谁摘牌”,任何人不准代挂代取。 3)、如果同一设备有两个及以上单位或班组同时检修,必须分别办理挂牌登记手续。 4)、凡主控室设备状态板上的状态牌翻为“有人工作 严禁合闸”及电源开关、液压装置、介质阀门、操作按钮上挂有检修牌时,任何人不准启动该设备,否则无论是否出现后果,都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重大险肇事故责任处理。如必须启动设备,首先要同正在检修作业的人员联系,待双方检修人员经过现场共同确认摘牌登记后,岗位人员方可启动该设备。 5)、在检修作业完成后由挂牌人进行现场安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立即取回检修牌(因检修周期长挂牌人不能亲自取回检修牌的,必须由作业长出具签字手续可以派人代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