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 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 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