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检验制度 为了能使本工地质量检查、检验工作顺利合理的进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的施工水平。为此项目部根据标准有关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检验和复查,由项目质量员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及时作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以确保符合本工程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 二、具体事实要点: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1)项目材料员所采购的物品,由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共同执行进场检查验收。 (2)对公司内部调拨的物资由材料员组织进场检验。 (3)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品,未进场的一律拒收,已进场的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时,应对其规格、数量、名称做好记录,并隔离堆放、挂牌注明,及时进行退货。 (4)本工程所有常规原材料应按照浙江省和嘉兴地区的要求进行送样检测,达到合格后,方能进行现场使用。 (5)属于见证取样范围内的,应按照要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