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确保员工高空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适用于工厂高空作业。3. 职责3.1生产部负责登高设备的检查与维修。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高空作业的管理及登高设备的登记与检查。4. 内容4.1有高血压、美尼尔综合症,晕眩症人员严禁登高作业。4.2作业基准面离可坠落的地面米以上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尽量系上安全带。4.3在高空作业时请注意以下几点:4.3.1是否有必要一定要高空作业,如果可能的话,请尽量选择地面作业。4.3.2高空作业时,是否可以用工作平台代替梯子,那样更安全。4.3.3露天高空作业时需注意天气,千万不要在恶劣的天气下进行。室外5级风以上不得进行高处露天作业。4.3.4注意所在高空位置有可能的危险性,比如:头顶的电线、潮湿的表面等。4.3.5不可在栏杆或防护装置外工作。4.3.6不要站在栏杆上。4.3.7不要从高处跳下。4.3.8工作高度超过2米且无栏杆保护时或进入封闭空间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