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操作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安全使用高空作业车,规范高空作业车的使用、操作,做好高空作业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特制订本规程。 2.职责划分 办公室负责对使用、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使用单位负责的高空作业车的使用管理、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各单位需使用高空作业车,需填写高空作业车使用申请表报办公室批准,由前港变电队安排使用。 3.操作 3.1 操作高空作业车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施工人员等不宜操作高空作业车。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操作高空作业车。 3.2 使用高空作业车必须配置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人员。未达到规定的使用条件不得强行作业。 3.3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在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高空作业车。 工作前应检查高空作业车的工作范围,柴油、液压油液面等,清除妨碍高空作业车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禁止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填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