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场地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工业场地所有建(构)筑物防火设计均严格遵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汽轮机间和瓦斯机组间的隔墙采用防火隔墙,防火隔墙上的门、厂用配电装置、厂用变压器室及电缆夹层的门均采用防火门;集中控制室、电缆夹层及计算机房的隔墙及顶棚采用非燃烧体材料。 3、楼梯间的防火门采用防火等级不低于0.9h的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电缆间、电缆隧道及电缆井的门,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2h的防火门。 4、单元厂房和由单元厂房引出的电缆,以及高温和易燃易爆场所均采用阻燃型电缆。 5、升压站室外设置事故地下油池。 6、电缆竖井和穿墙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封堵,在易受着火影响的部位,使用电缆防火槽盒。公用重要回路,如直流电源、消防报警等架空电缆等回路,均采用防火涂料。 7、设专用消防泵站,建立独立消防管网。单元厂房消火栓处、主要进出口设置消防泵启动按钮及按钮保护装置、警告牌等。 8、单元厂房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