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纪律与安全生产检查的规定 1. 目的:为有效的保证生产秩序及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对相关责任岗位、安全环境、员工劳动纪律等进行巡视检查,特制定本规定。 2 巡视范围:公司各岗位在岗情况;公司各区域(生产作业区域、生活后勤区域、厂区外围);公司各区域动态安全环境(区域内动火安全监察、电气线路整改、职员标准作业情况等);职员劳动纪律等。 3 组织单位 3.1 各单位负责人(自下至上)不定期自查自纠;特别是车间调度、车间组长。 3.2 人力资源部对全公司各岗位、各区域全天候不定期进行检查。 3.3 公司领导不定期对全公司各岗位、各区域进行巡视。 4 检查内容 4.1 对岗位的检查。 4.1.1 在岗出勤情况(缺勤、离岗、迟到、早退等)。 4.1.2 岗位工作现状(无事可干、闲聊、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等)。 4.1.3 工作岗位职责(职责到位情况、工作范围内的隐患问题、不合格项等)。 4.1.4 岗位形象(站、座、行、文明用语、礼仪接待等)。 4.2 对各区域安全环境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