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岗位人员。施工现场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环保部、质量保证部、工程技术部、机电物资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组成。安全环保部为施工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核和监察;各施工作业厂、队和部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保证全面执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施工作业厂队设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在安全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厂、队、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作业班组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在队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开展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本班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确保本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施工,不违章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