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地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 各施工单位: 建设工地的施工用电,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切不可忽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的规定JD84。现将主要条文摘抄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1建设施工的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执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殊工种作业证,并进行登记方可施工。 2进入工地的三相四线,N线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工作零线(即N线)和一根保护地线(即PE线)的五线制,总开关后,N线和PE线严格分开的TN-S系统。 3进入工地的总电源一定要装有合格的漏电开关,其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毫安。所有用电设备都要分别装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4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电器上的灭弧罩、保护盖应完好,机械传动部分应有合格的保护罩(网)。 5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运行。固定式电气设备应标志齐全。 6配电箱、开关箱、柜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箱体应可靠接地,周围不允许堆放杂物。 7保护地线应采用焊接或用螺栓压接,严禁缠绕或钩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