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研究所室主任职业健康职责 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1.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方针、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内部职业健康规章制度。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管辖业务的职业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对管辖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初期处置负责。3.负责制定、完善本室各项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4.组织开展室里职业健康活动、进行本室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职业健康培训、应急演练等,制定相应措施贯彻实施。5.抓好井下作业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的职业健康管理。6.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职业健康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进行考核。7.严格职业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救护,积极协助事故调查。8.严格遵守油田职业健康禁令和“七想七不干”工作要求,落实“两特”带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考核标准:(1)认真落实本岗位职业健康职责。(2)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3)本室主要负责人、科研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安全培训合格率100%;(4)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