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各类高危作业控制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许可程序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2.1 适用本公司范围内存在高度危险的作业。3 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3.1高危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地理环境、工艺及其它有害因素的限制,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作业,操作时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因此,高危作业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审批手续。审批内容包括作业设计、作业程序、保护措施及现场管理等方面,保证作业全过程的安全。3.2下列作业均属危险作业:3.2.1带电作业(大于安全电压36V以上)。3.2.2在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或易燃易爆作业。3.2.3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3.2.4带有爆炸危险的作业。3.2.5高处作业(离基平面2米或以上)。3.2.6其它易造成重大事故的作业。3.3 本公司范围内的高危作业主要包括:清库/清仓作业、高空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工作)、.作业、高压配电作业、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