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改变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补充措施 0921-3工作面下运巷道变形严重,巷道宽度变小,若按照原来的支护形式,容易造成行人困难,需改变支护方法,为保证在此期间的施工安全,特制定0921-3工作面改变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补充措施。 一、施工方法与技术要求: 1、将原下出口及以外28m替换拱形棚子后一板五柱的支护方式改变为一板四柱,即沿倾向一板二柱的形式替换出拱型棚,然后在板下使用1.2米金属铰接顶梁打两排托梁,形成一板四柱的支护形式,板用相应长度的两见大板,柱用相应支护高度的单体液压柱,刮板输送机下帮与下帮柱之间留出的人行道宽度不少于0.8m。2-8m替换超前支护验算附后页。(布置形式见附图)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各班班前要对下出口的支护状况进行确认,发现歪扭失效等不合格单体柱要及时更换补改,保证顶板支护有效。 2、打板棚子要选择完好,支护强度、高度达到要求的单体柱,而且打柱要迎山有劲,初撑力不低于11.5MPa。 3、所用的单体柱要全部穿齐铁柱鞋。 4、打柱要求按巷道方向里外成线,柱阀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