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德区招用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指南一、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对象:用人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人员除外)。补贴条件:用人单位招用经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区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提示:劳务 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首次申 领补贴 截止时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之日起 6 个月以内。二、补贴标准和期限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
2、贴(不包括个人部分)。岗位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每人每月 200 元岗位补贴。提示:社会保 险补贴实行“ 先缴后补”的办法。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需同时申请,没有 购买社会保 险的不能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提示:享受 补贴期限,需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 确定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或不超过 5 年),以初次核定困 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所在月份为准。 补贴期满 ,是指就业困难人员被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招用,累 计用人单位共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 3 年(或不超过 5 年)补贴。三、提
3、交资料1.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花名册、 岗位补贴申请表、 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各 2 份;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经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困难人员)、 户口簿、 劳动合同复印件;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原件(在居村或镇街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 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示: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 A4 纸,并由用人 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4、申请流程1.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季度终 30 个工作日内由企业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
4、镇街协助申请单位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向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资料,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企业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完成审批后,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到申请单位账户。五、网上申请第一步,注册账号: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提供本单位注册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 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手机/电子信箱)-由镇街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统)后台录入单位信息并创建账户,注意必
5、须完整录入企业每项信息,保证系统校验正确和资金顺利到账。第二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企业吸纳)” 在 线申请-填报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信息(登记单位申报信息、登记人员申报信息,注意花名册内人员类别栏选填就业困难人员)-提交申请-打印 社会保 险补贴(企业吸纳 )申请表、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花名册;再选择“岗 位补贴” 在 线申请-填报岗位补贴申请信息(登记申报信息、登记人员申报信息,注意花名册内人员类别栏选填就业困难人员)- 提交申请- 打印岗 位补贴申请表、 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第三步,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点击“注册登 录” 注册 帐号,按
6、要求录入 资料(选单位注册)-注册成功后,点 击 “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搜索 “招用困 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和岗位补贴”-点击“ 在 线申 办”- 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 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记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右上角-系 统将根据 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提示: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单位,如果同时有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在省系统先申 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或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待 办结后再申请另一 项,即两 项补贴分别。六、政策依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 号)和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 号)。七、联系电话:22835711 22831090 2283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