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评价制度 第一条、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二条、上述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1、工作任务栏、安全措施栏、时间栏、签名栏出现涂改和勾划现象,票面字迹潦草或票面其他部分涂改超两处。 2、 实际有双重名称但填写时遗漏;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 3、工作票三种人漏签名、代签名、签名复写;票面上出现未经批准的工作票三种人。 4、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5、 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 6、 划封线不符合要求。 7、 安全措施所用术语不符合电力系统规定。 8、 安全措施不当或不完善,同现场实际不符。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