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救生问题初探 公共场所一般包括宾馆、饭店、歌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商场(店)及地下营业性场所等。当前公共场所发展迅猛,一方面不断满足了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也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据了解,去年我国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急剧增多,有700余人在大火中丧生。尤其是.克拉玛依,辽宁阜新等公共场所的 特大恶性火灾事故,致使558人葬身火海,引起世人的瞩目和震惊。因此,在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如何脱生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值得探讨。 一、公共场所的火灾特点和烟对人体的危害 从公共场所的火灾特点看,由于(经营)面积大,可燃物多,人员多,加之易燃材料装修,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速,有的宾馆、影剧院、商场顷刻间便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同时散发大量有毒气体,烟气迅速蔓延,在人员密集的情况下,极易造成疏散困难,引起人员大量伤亡的严重后果。94年11日27日辽宁阜新一歌舞厅发生火灾时,正在娱乐的250人顿时被浓烟烈火包围,惊慌之中把唯一的一个疏散出口阻塞,结果致使233人被踩死或被烟熏死。 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