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为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要严把三关,即:进货验收关;入井验收发放关;安装使用维护关。 1)、进货验收关:机运部经营管理部在调进、租赁、购进电气设备、电工仪器仪表、小型电器、电缆及缆线时,必须从严掌握其使用范围及条件。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相应的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并要求建立相应台帐,台帐上注明产品名称和主要技术参数、各主要证件号,合格证件必须要分类长期妥善保存。各队领用时,产品允许使用条件和场所由该队技术人员对照说明书及技术资料进行把关。 2)入井验收发放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防爆检查员应持证检查每台(件)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的隔爆性能,符合标准的经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方能发放使用,并在同类设备相同部位粘贴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防爆合格证填写内容及粘贴部位具体执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建立健全相应台帐,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器在入井前,必须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