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区间配合施工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在车站或区间施工地点配合接触网检修的作业要求。1.2本运用标准规范了轨道车辆配合接触网检修的作业的程序。2作业准备2.1人员:轨道车司机、副司机(或兼职并岗人员)、作业车运用监控人员、接触网检修工2.2工具:对讲机、信号旗(灯)3安全注意事项3.1接触网作业车司机严格按当日车辆监护人的指令接通或断开控制作业台升降和旋转的电源开关。3.2接触网作业车司机严格按当日车辆监护人的指令移动车辆。3.3接触网作业车配合网检作业时,车辆移动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移动时,作业平台上的人员必须蹲下)。3.4副司机(兼职并岗人员)在车下引导时,要站在车辆前进方向司机能看到的地面位置(复线区段位于田野侧),戴好安全帽,持对讲机、信号旗(灯)进行引导。在桥梁、隧道内运行时,副司机(兼职并岗人员)应在车内监听平台上的作业组监护人与司机的联控信息,并协助司机加强瞭望。推进运行时(包括在桥梁、隧道内),副司机(兼职并岗人员)必须确认作业车及平板车达到运行条件后,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