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项目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纠正和处罚施工现场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阳市市干线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适用于省道219安阳境段改建工程YD4标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的奖励和处罚。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对在施工中无人员安全事故、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对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的施工人员和安全员实行奖励,其中对施工人员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安全员给予3000元至5000元奖励。 第四条 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安阳市干线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对当事人处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对安全员给予30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五条 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自行处理的施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