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防火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四条 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日常事务由综合部归口管理。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机构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副总任副组长,首席以上人员(含首席)任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集团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安全的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第六条 公司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公司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总经理;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第三章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第七条 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