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协议 甲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轨道公司) 乙方: ()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及业主的要求。甲方在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此协议。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 签定劳务施工合同时签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质量合同。 二、 工程安全抵押金收费标准:按合同总价的( )()收取。工程首次结算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余额50%在工程款结算一半时扣除。 三、 安全抵押金其中的20%将由甲方检查考评后使用。奖励各协作队伍分管的领导、专职安全员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成绩斐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余80%押金,将根据安全考评的实绩在工程结束后再返还。 四、 安全考评以施工现场工地的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检相结合,凡被考评单位未达到有关规定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在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者,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其做出处理。捐款与业主捐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安全考评达到优良级,评分在80分以上的队伍,在工程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