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限实施规范其编制、审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当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有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工期及有关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且要广泛征求各协作施工单位的意见。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施工项目要进行专业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门会议,邀请有经验电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中智慧,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编制和审定,充分利用建筑业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建筑业企业的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配合的程序设计。 当比较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之后,要组织参加编制的人员及单位进行讨论,逐项逐条地研究,修改确定,最终形成正式文件,送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