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制度细则: 1值班员工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滞后十分钟下班;2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提前通知本专业主管,在得到本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作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接班,交代未处理完事件情况;查看运行记录、清点钥匙、工具等,再进行设备检查完成后,方可双方签字认可。如有缺失由交班人负责查找或赔偿。5.具体工作内容:5.1交班人的工作:5.1.1值班室内卫生及内务整理、打扫干净。5.1.2交班人员交班前要详细、真实的填写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涂改。5.1.3交代未处理完事故情况,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5.1.4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将工具等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进行交班。5.2接班人员与交班人交接工作:5.2.1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的公用物品,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缘由;如有缺失由交班人负责查找或赔偿。5.2.2确认后并将工具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接班。并做好相应的记录。5.2.3认真倾听交班人对上一班情况的介绍,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