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预防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公司辖属的行政办公、库房、场站等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第三条 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实行公司,部门、岗位三级管理责任制。(一)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任主任(防火负责人)。责任是: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条例。主持公司防火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本公司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等项工作。2、负责选择配备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公司,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狠抓三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组织领导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听取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消防经费的开支;审定学校重点防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