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