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