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及照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供配电及照明工程安全事故,与其工作环境复杂,危险因素较多,高空作业特殊工种等客观因素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是思想上不够重视,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施工人员在思想上缺少安全意识,在行动上无视安全规程。有的施工队伍对待安全生产和岗位操作培训不够重视,认为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是为了应付有关方面的安全检查,即使组织人员培训也是图省事走过场。 二、无证上岗,素质差 施工人员无证上岗,特别是施工单位招收一些民工作为施工从业人员,这一部分人文化基础低,个体素质差,而且人员流动性大。这些都为安全生产的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与督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应该相对稳定,必须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安全规程,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等)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执法力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