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强,涉及面广。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二、机构设置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工作最高行政机构。2、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公司各相关职能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安全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任安全委员会常务主任,总经理助理任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各相关职能负责人为委员及列席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3、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4、安委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领导决策机构,通过各职能部门对公司的安全健康环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5、公司根据各部门实际,建立公司及部门相应的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