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管理办法 (1)为加强工程投标管理,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投标工作应围绕市场和用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和上下结合、奖罚明确的原则。 (3)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三总师和投标、经营、技术、物资、工程、财会和企管部负责人组成的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投标工作。 (4)公司相关的职能部室和基层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5)投标管理部应做好.公关工作,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密封正确、送达及时。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由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核,标书由主管领导审定,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投标书经领导小组或组长决定。 (6)为适应市场,多渠道承揽任务,公司实行投标专项经费制度。 (7)为鼓励和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凡为公司投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内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领导、投标小组成员和投标管理部人员除外),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8)中标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