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管理,促进公文制订、接收、发放及存档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确保国家、地方行业法规及公司政策、制度、工作指示、工作汇报等及时上传下达和跟进落实,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制订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公文的收发、阅批、分转与归档等整个过程的办理与控制。第3条 主要职责。1.集团领导:负责公文的审核、批示、签发等。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重要公文的起草、公文的审核、有关公文规范的制定;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文的收发实施、传阅、督办、归档等。4.集团各中心:负责对相关收文的批办及本部门所发公文的起草与核稿等。第二章 公文的类别第4条 按照公文来源,将公文分为外来公文与内部公文两类。1.外来公文指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外单位(转)发给公司的公文。2.内部公文指在公司内部使用的公文,包括集团下发的或下属各单位下发的规章制度、通知、通告、通报、任命、决定、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纪要和阶段性规定等。第5条 按照公文收发的单位层级方向,将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