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