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安全防范措施及规章制度 为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患于未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华达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项目在购买、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1、安保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对制度的实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2、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保管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实行二十四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失控。 3、爆炸物品的选址建库必须经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办理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启用,其库房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远离建筑物。库房周围设警戒隔离区和明显警戒标志,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库房门向外开,实行双门和双锁设置(即里层为裹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库墙设置安全通风口和防火网。 3、爆炸物品的购买必须先向所在地县以上级治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