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火灾的安全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一45122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个50cm?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 2m?。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