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各单位分工:2.1 联系人:对联系点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是指合成氨一、二、三厂正副厂长。2.2主管部门:分厂安环处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2.3相关部门:分厂各相关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义3.1关键装置是指工艺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生产装置。3.2重点部位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害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4、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原料气压缩机、氮氢压缩机、氨压缩机、空气压缩机; 氨合成塔; 尿素合成塔; 脱硫塔、脱碳塔、变换炉、醇化塔、烷化塔;铜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