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加强在用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使用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锅炉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地的省级电力局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省级劳动部门备案。铁路系统内工作压力小于(平方厘米)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供热量小于或等于()的热水锅炉的使用登记由铁路监察部门自行办理。 第二章 锅炉使用登记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登记手续时,应填写一份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并应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资料: ()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或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与安全有关的出厂技术资料; ()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锅炉房平面图; ()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