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市安委办: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电【2021】30号)和市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138号)等安全文件精神,我公司根据生产实际制定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计划(化控司【2021】11号),要求从2021年6月至9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 公司成立了安全大检查组织机构,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安委办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21个二级单位、6个部门及4个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安全大检查实施计划,认真开展各单位的安全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五落实”落实。并按每周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