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路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做好矿井防尘、消防、压风等管路的安装管理工作,落实08年管路工责任,特制定管路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管路工的权利: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对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对不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 二、管路工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工作内容: 1、负责防尘、消防、压风管路及运输、运料、主回风巷道管路及三通阀门的运输、安装、维护、拆卸、回收、保管等工作。 2、负责各管路的敷设悬挂工作,安装悬挂必须符合要求。 四、安全质量标准: 1、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防碍行人、运输和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