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的开孔应符合哪些规定? 为了便于对锅炉、压力容器定期进行内部检验和清理,在锅炉、压力容器上应开设必要的人孔、手孔和检查孔。开孔后,不仅降低了部件的承载能力,而且还因为开孔造成结构不连续,在开孔边会产生应力集中。因此,在进行部件结构设计时,对锅炉、压力容器开孔的数量和尺寸作了严格的规定。 对锅炉、压力容器上开设人孔、手孔的数量规定如下: (1)锅筒内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水管锅炉和锅筒内径大于1000mm的锅壳式锅炉,都应在筒体或封头(管板)上开设人孔;锅筒内径为8001000mm的锅壳式锅炉,至少应在锅筒或封头(管板)上开设一个头孔。 (2)压力容器内径1000mm的,应至少开设一个人孔;内径1000mm500mm的,应开设一个人孔或两个手孔。内径500300mm的,至少应开设两个手孔。 锅炉受压元件上开孔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受压元件上,椭圆人孔不得小于280380mm。人孔圈最小的密封面宽度为18mm。人孔门凸肩与人孔圈之间总间隙不应超过3mm(沿